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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owship

Fellowship

campaign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is the description and regulations for R.O.C students (local students) applying for exchange programs or dual degree programs. Chinese is used for local students' easy reference.

 

一、依照教育部「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辦理。

二、為辦理113年申請案,校內辦理時程如下:

  1. 學海飛颺:選送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申請赴本校國外合作學校,請依照國際處交換生網頁辦理,校內初審將由各院審理。學生自行申請赴非本校國外合作學校研修者,請依照校內交換生作業時程於112/12/22前將申請資料送國際事務處。
  2. 學海惜珠:選送勵學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有意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3年3月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國際事務處(詳以下學海惜珠分類)。
  3. 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國外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時程如下,各階段之截止日遇假日則順延:
    各項程序 說明 第1次甄選之時程 第2次甄選之時程
    (視教育部當年度是否辦理第2次甄選)
    計畫主持人→系所 有興趣申請之本校專任教師(計畫主持人)請將計畫書送所屬系所辦公室審查。 1月底 8月15日前
    系所→學院 由學院辦理院級計畫審查,通過名單、各計畫補助優先順序及申請經費等一併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2月底 8月30日前
    學院→國際處 國際處召開校級審查會議,完成校內複審及排序。 3月10日前 9月10日前
    國際處→教育部 報教育部申請。 3月31日前 9月30日前
    教育部 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5月31日前 11月30日前

三、以上四類補助之校內要點、行政契約書及申請書參考格式請見以下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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