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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1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作業,敬請踴躍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3299號函辦理。

二、111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二次甄選(本次僅收新計畫案),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111年8月30日前:計畫書送各學院進行院級審查。
  1. 有意提出申請計畫之本校專任教師(計畫主持人),請洽國際事務處宋小姐(ccsung@mail.cgu.edu.tw)建立線上系統帳號密碼(已有帳號之教師請沿用),於教育部計畫網站上傳計畫申請書內容(須含國外機構的同意函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2. 8月30日前:各子計畫案請先經所屬系/所/學程主管同意,並送各院進行院級審查。
  3. 111年9月12日前:請各學院將通過名單、各計畫補助優先順序及申請計畫書電子檔送國際事務處。
  4. 111年11月30日前:教育部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三、本案辦理原則、審查作業、應注意事項、經費核撥及結案等相關事宜悉依教育部要點辦理。

四、教育部要點、本校要點及校內各階段作業說明,請見https://oia.cgu.edu.tw/p/412-1015-12628.php?Lang=en

公告單位:國際事務處
承 辦 人:宋奇築
連絡電話: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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