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度學海計畫甄選作業,敬請踴躍申請
一、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辦理113年申請案(皆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校內辦理時程如下:
- 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修讀學分。申請本校國外合作學校,校內初審將由各學院及國際處辦理。學生自行申請赴非本校國外合作學校研修者,請於113年1月31日前與國際事務處宋奇築聯絡。
- 學海惜珠: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修讀學分。有意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3年3月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國際事務處。
- 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國外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
- (1) 有興趣提出申請計畫之本校專任教師(計畫主持人)先向所屬系所辦公室提出計畫書內容,經所屬系所同意後,於每年1月底(遇假日順延)前送各院審查。
- (2) 各院於每年2月底前(遇假日順延)完成院級計畫審查,並將通過名單、各計畫補助優先順序(新南向學海築夢免排序)及各子計畫書等一併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 (3) 國際事務處將於113年3月10日前(遇假日順延)召開校級審查會議,完成校內複審及排序。
三、以上四類補助之校內各項說明及申請資料請見國際處網頁:( https://oia.cgu.edu.tw/p/412-1015-12628.php?Lang=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