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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港澳生招生資訊網
名稱
長庚大學與僑委會聯名頂尖僑生來臺就讀獎學金
金額
四年共計104萬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僑委會傑出僑生獎學金
金額
每學年/每名 50,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僑委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金額
每學年/每名 6,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金額
每學年/每名 3,000-25,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教育部海外菁英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金額
每月/每名 25,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教育部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金額
每月/每名 10,000-12,5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長庚大學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
金額
每學年/每名 4,000-10,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金額
每月/每名 10,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長庚大學碩士班培育獎助學金-學雜費【學碩學程生】
金額
每名 100,000 - 150,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長庚大學碩士班培育生活助學金-生活助學金
金額
每名 96,000 - 192,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名稱
長庚大學博士班精進獎助學金
金額
每名 576,000元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僑生
港澳生

長庚大學與僑委會聯名頂尖僑生來臺就讀獎學金

  • 獎學金金額:每學年 NTD 260,000,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 NTD 1,040,000
  • 名額:3名。
  • 申請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或在全班百分之五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 申請及領獎程序:依各國駐外館處之公告簡章及申請表申請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由各駐外館處進行初審 -> 駐外館處報送初審名單,經僑委會核定後核發獲獎公函及對外公布 -> 駐外館處轉致獲獎公函,並向獲獎學生確認錄取學校及報送僑委會 -> 獲獎生來臺註冊報到後,就讀學校報送獲獎生資料予僑委會,僑委會核撥獎學金請學校轉致。
  • 其他說明:請參考「僑務委員會」網站。

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傑出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
    1. 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八十分)以上。但碩、博士班研究生不得申請。
    2.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前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 申請方式:請參考「僑務委員會」說明。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之處分。
  • 申請方式:請參考「僑務委員會」網站。
  • 線上申請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1. 凡就讀大專以上在學僑生,其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並符合本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例如地域、科系等特殊資格),若該學年度未獲得僑務委員會其他獎助學金,且無留級、重讀及延畢等情形,得於第二學期開學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各校核轉僑務委員會審核。
    2. 線上申請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 其他說明:請參考「僑務委員會」網站。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 獎學金金額:
    1. 【優秀】 新生:每名每月 NTD 12,500 、 舊生:每名每月 NTD 10,000
    2. 【菁英】 每名每月 NTD 25,000
  • 申請資格:
    1. 【優秀】 申請回國就讀大學學士班當年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
      •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
    2. 【菁英】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申請菁英僑生獎學金: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所就讀學校為該國優質(享有聲譽)高中且各採計科目成績達最高(優)之等第,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確認屬實,並由教育部遴選通過者。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且所持馬來西亞獨中統考文憑各採計科目均達A1等第者。
      •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且經海外聯招會送三個志願校系審查通過後優先錄取者。
  • 續領資格:
    1. 在學期間(不包括應屆畢業當年)每學期修習九學分以上,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百分之十以前或達八十五分以上。交換生於交換期間所修習之國外學分及成績應先經由國內就讀學校採認。
    2. 前一學年成績未達前項基準者,不得申請。但以後學年成績再達前項基準者,得再申請。
  • 其他說明:請參考「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網頁。

長庚大學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

  • 獎學金金額:各班第一名 NTD 10,000、各班第二名 NTD 7,000、各班第三名 NTD 4,000
  • 申請資格:操行成績甲等、各學科成績均需及格。
  • 其他說明:請參考「獎助學金實施管理辦法」網頁。

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 獎學金金額:NTD 10,000 /月
  • 申請資格:凡碩士班一至二年級、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且未享有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者,但新生自第二學期起始受理申請。
  • 名額:依教育部規定,研究所僑生人數5人以上者,將當學年第1學期或第2學期修讀學位之研究所僑生人數(不包括已獲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送部核配優秀僑生獎學金補助款。
  • 其他說明:請參考「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網頁。

長庚大學碩士班培育獎助學金 (2024年秋季班入學)

一、學雜費獎助: 【學、碩士學程生】NTD 50,000 /學期,依實際註冊獎助 2-3 學期,合計NTD 100,000 - 150,000

  • 名額:無名額上限
  • 申請資格:除符合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學程辦法」規定,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並完成註冊程序外,且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之正取生者,依實際註冊獎助3學期,每學期獎助NTD 50,000,計NTD 150,000
    2. 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之備取生者,原學士班/學系畢業成績班級排名前40.0%或提出學術研究/專業能力之證明,依實際註冊獎助3學期,每學期獎助NTD 50,000,計NTD 150,000
    3. 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之備取生者,原學士班/學系畢業成績班級排名40.0至60.0%者,依實際註冊獎助2學期,每學期獎助NTD 50,000,計NTD 100,000

二、生活費助學金: 【學、碩士學程生】NTD 8,000 /月,合計NTD 96,000,共2學期;【碩士班一般生】 NTD 8,000 /月,合計NTD 192,000,共4學期

  • 名額:60名 【學、碩士學程生】、35名 【碩士班一般生】
  • 申請資格:
    1. 入學前五年內符合下列英文門檻之一:iBT托福61分以上、ITP托福500分以上、TOEIC 650分以上、IELTS 5.0級以上、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平均65分、或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145分以上(原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BULATS)45分以上)。
    2. 原學士班畢業成績班級(或學系)排名前40.0%。
    3. 入學後,應符以下所有事項:
      • (1) 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符合英語能力證明者,如有缺額,得追溯補發原有獎助。
      • (2) 入學後每學期修課成績總平均維持80分以上。

三、其他說明:請詳見「長庚大學碩士班培育獎助學金(113學年度入學)」網頁。

長庚大學博士班精進獎助學金 (2024年秋季班入學)

  • 獎學金金額:
    1. 學雜費獎助:學雜費全免:一至四年級等額獎助博士班每學期應繳學雜費或學分費,約NTD 190,000
    2. 生活費獎助:NTD 12,000 /月,獎助8學期,合計NTD 576,000
  • 名額:53名
  • 申請資格:
    1. 非依本校外國學生招生規定入學之博士班一般生,無在職身份且無支領其他政府部門同性質獎學金
    2. 入學前五年內獲得以下英語能力成績證明之一者,iBT托福69分以上、ITP托福523分以上、TOEIC 700分以上、IELTS 5.5級以上、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三項筆試總分240分、或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 160分以上(原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60分以上)以上之成績證明。
    3. 入學後,應符以下所有事項:
      • (1) 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符合英語能力證明者,如有缺額,得追溯補發原有獎助。
      • (2) 入學後就讀期間,每學期成績總平均應維持80分以上;第三年開始前須通過資格考。
  • 其他說明:請詳見「長庚大學博士班精進獎助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