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確認是否符合僑生及港澳生資格,相關說明請參考教育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及「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若同時符合外國學生及僑生身分資格者,請擇一身分申請入學,一旦提出申請後不得變更身分。
請於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4.is.cgu.edu.tw/oiaapply/)註冊帳號並依據步驟填寫報名表
確認準備好所有必需的審查資料,於填寫完報名表後接續上傳。請務必於截止期限前完成。
依本校學則修業年限及畢業學分數之規定。另外,學生入學本校學士班資格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就讀者(如中五學制學生),應在規定修業年限內增加其應修畢業學分數至少十二學分(詳本校學則第 47 條)。
僑生及港澳生申請資格依據教育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及「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辦理(法令如有修訂,概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備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升學,違反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應勒令退學並撤銷學籍: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4 日 24 點止(臺灣時間)
免收。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規定表件,報名截止系所即開始審查,概不受理補件,每位申請人至多可申請兩個學系(組)。
本項招生錄取名額依教育部112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招生名額核定表分配,經學系甄審合格,並經僑務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僑生身分或經教育部認定符合港澳生、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身分,將依學系甄審排序及志願序分發,提送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