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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

學海惜珠:

一、申請人資格:

  1.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 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3.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惟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本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本校採認。
  4. 學業及語文成績以本校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要點為原則。
  5.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出國人員,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政府其他出國研修獎學金。    
  6. 符合欲前往國外學校之相關規定。

二、申請所需資料:

  1. 依當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所訂之各項文件,包括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學業成績單、外國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
  2. 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
  3. 本校申請表
  4. 師長推薦函乙封。
  5. 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三、申請赴本校國外合作學校,校內初審由各院審理。如有學生自行申請赴非本校國外學校者,請於110年3月5日前將前述申請資料及申請表送國際事務處。

四、申請前請詳閱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惜珠補助要點教育部學海惜珠之行政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