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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滿返國兩週內(請領第二期款)

  • 計畫主持人:
辦理事項 說明
費用核銷
  1. 黏貼憑證用紙:含電子機票、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或航空公司購票證明及來回登機證正本。如為receipt或invoice須檢附付款證明(如信用卡消費明細等)。
  2. 如搭乘國外航空公司,請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3. 出國旅費報告表(計畫主持人簽名),填寫請參考範例
上傳成果報告 格式請參考教育部要點請計畫主持人登入教育部計畫網站後上傳。
  • 選送生:
辦理事項 說明
上傳心得報告
  1. 格式請參考教育部要點並請上傳教育部網站
  2. 每篇心得需有照片四張以上,短片以三分鐘為原則(可上傳至Youtube),於心得報告欄位中貼上網址。
  3. 心得報告經教育部評選為佳作者,將邀請至年度成果發表暨經驗分享座談會中公開表揚,並發給獎金以茲鼓勵。
繳交返校手續單 請填行政契約書附件二之返校手續單,向各系所辦理報到及返校手續。
請領第二期款

所需文件如下,並請按照以下順序備齊:

  1. 黏貼憑證用紙:請受補助學生及計畫主持人簽名(敬請參考範例)。
  2. 個人收據:教育部款及本校配合款
  3. 電子機票:如搭乘國外航空公司,請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請受補助學生及計畫主持人簽名
  4.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或機票費收據。如為外國航空公司提供之 receipt 或 invoice 須檢附付款證明(如信用卡消費明細等)。
  5. 來回登機證正本 (遺失者,請提供護照出入境章戳章頁影本)
  6. 出國旅費報告表(請學生及計畫主持人簽名),填寫請參考範例。 
  7. 台銀歷史匯率查詢匯率以出國前一天之台銀即期賣出匯率計算(遇假日請以前一個工作日匯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