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或表格
說明
出國研修心得報告
請於返國兩周內將電子檔寄至國際事務處。格式下載:學海計畫補助、校內補助,並請包含照片至少四張。補助款來源為學海計畫者,並另上傳至教育部網頁及填寫教育部問卷。
返校手續單
返校後依本單向各單位辦理返校手續,請連同「學生出境修課學分及成績採認表」一併繳交至系上。
學生出境修課學分及成績採認表
出國研修獲補助者,返國後必須辦理學分採認(每學期至少一學分),請於回本校上課學期開學ㄧ週內,填妥此表,並檢同修課課程書面資料(包含課程時數、課程大綱、成績證明正本),向各系所提出學分及成績採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