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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學校審查通過至出國前

  1. 國外學校審查通過至出國前(請點選表格名稱下載後填寫)

規定或表格

說明

學生赴境外修課申請表

務必預先與老師、系所主任/所長擬定修課內容(並請主任/所長簽核),於6月底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大學部)或研教組(研究所)辦理出國當學期/學年度之保留學籍及學雜費減免。

行政契約書

如獲本校補助款(含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者,領取補助款前,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書,請將簽署後之行政契約書送國際事務處辦理蓋印。

檔案下載: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行政契約書教育部學海惜珠之行政契約書本校補助之行政契約書行政契約書簽訂注意事項

個人收據

請填寫虛線以上部份,繳交兩張至本中心,因跨學年度關係請勿填寫日期。

出國研修切結書

在學役男出國

請至少於出國日前8周辦理在學役男出國申請,填妥生輔組「長庚大學具有役男身份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申請書」及「具有役男身份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申請書」連同「學生赴境外修課申請表」送系/所上核簽,院長簽核完,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出國通報單

請於出國前一個月填妥本單寄至國際事務處

宿舍

請取消出國期間之本校宿舍床位

有關出國研修補助款:本處會將獲國外各校錄取之學生(且符合本校補助款資格者)資料,直接送補助金審查,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通過審查者,請依本處通知檢附下列文件,補助款將於幾周後撥入校務資訊系統內之儲存之銀行/郵局帳戶(帳戶名稱須為學生本人)。

1.   個人收據 (金額及日期請留白)

2.   研修國家簽證影印本

3.   經系所主管簽核之學生赴境外修課申請表影本

4.   行政契約書1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