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經費審查會議核定後及學生出國實習前
校內經費審查會議核定後及學生出國實習前
二、校內經費審查會議核定後及學生出國實習前(請領第一期款):
- 教育部核定補助公告後(5/31),國際事務處將依規定召開會議分配學海築夢各子計畫補助金額,並於會議記錄送校長室核准後,各別通知各計畫主持人實際獲補助金額。
- 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之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 學生出國前,請計畫主持人依本校經費分配會議決議,核定每位學生獲補助金額,第一期款(教育部經費之80%)於出國前核撥。第二期款(教育部經費之20%及本校配合款)於學生回國後完成相關程序 (兩周內繳交心得報告) 後辦理核撥,請獲補助者務必依下列時程完成相關手續。
- 各類表單、檔案於線上檢視時之格式與實際表單格式不盡相同,敬請下載後編輯使用。
- 計畫主持人:
辦理事項 |
說明 |
公假及經費核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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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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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系統申請公假 |
NOTES假單核准後,請列印請假附件遞送單連同核准簽呈影本送人事室。 |
學生出國前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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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出國前2週 |
計畫主持人務必於教育部計畫網站填寫學生完整資訊,以利教育部確實掌握選送生國外動向及安全,適當給予協助。 |
- 選送生(學生):
辦理時程 |
說明 |
訂購機票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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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8週,申請役男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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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4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