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敬請踴躍申請
一、依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127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對照表與CEFR架構對照表」(如附件1)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 以112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於本校任教之研究員/教師、博士候選人亦可提出申請
- 受獎期間可以出國進修/研究(申請前,請先確認及評估赴捷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等因素)
三、申請者須經本校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教育部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本校畢業生,亦由本校推薦。申請流程: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2月17日中午12點前將教育部簡章所提之應繳文件乙份送國際事務處,並傳送電子檔(PDF檔)至ccsung@mail.cgu.edu.tw,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本校將擇優向教育部推薦最多5名。
四、建議申請人得逕與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聯繫,倘取得該系所進修/研究之許可或邀請函,將有助簡化及加速入學程序。僅研究員/教師須於申請時繳交邀請函。
五、如本校教師或研究員欲申請赴捷克進修研究,出國前請先通過校內教評會。
六、申請前請務必詳讀甄選簡章及附件等。
承辦人:宋奇築,分機3345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