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1/5/19臺教文(四)字第1112502078號函辦理。
二、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業自111年3月7日起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措施,外籍人士應聘來臺者應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三、考量各大學基於促進國際學術交流,皆有邀請各類無聘僱關係之外國學者專家之需求,如來臺擔任交換學者、演講、研習、講學、參與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從事國際學術合作等,此類交流活動,皆有助於我國各領域學術研究、人才交流與擴展國際視野。爰教育部業報經指揮中心同意,自即日起專案開放前揭人員申請入境,說明如下:
四、旨揭人員均須配合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提具相關證明並遵守檢疫規定;學校應隨時提供指揮中心公告之最新規定予以參照。
承辦人:陳廷昤,電話:409-3064